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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超車法規和步驟|你知道同車道超車時,不得連續超越2車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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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車上路難免會遇上行車較慢的「路隊長」,此時如果道路只有一線道,又無其他禁止超車規定,不少駕駛都會選擇油門一踩直接超車,但超車可不是那麼簡單,除了要熟悉汽車引擎動力,更要了解道路的規劃,避開交岔路口、彎路等地段,再進行超車。

然而日前有駕駛因為「連超2輛車」而吃上違規罰單!什麼?原來道交法規定超車不得連續超越兩輛車以上,這麼冷門的規定,讓許多駕駛人想更清楚了解超車還有什麼規定呢,一起來看看吧!



正確超車步驟

一般來說汽車要超車前,必須先判斷該路段是否可進行超車,若是山路蜿蜒處、劃設雙黃線處等路段,都是不得超車的路段。確認路段可進行超車後,如果遇到前車速度較慢,此時可以先鳴喇叭兩單響或閃大燈一次示意,接著等前車減速靠邊或顯示方向燈表示允讓後,後車始得超越。

而在超車的過程,駕駛先確認對象無來車,打左方向燈,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間隔,等超越至安全距離,再打右方向燈回原路線,即完成超車流程,一次僅能超越1車。

遵守超車規定,不危險超車!

延伸閱讀|除了雙黃線,這些路段、標誌也不能超車!


哪些是禁止超車的規定?

超車時不是一昧提升車速,遵守上述的超車步驟是超車時的基本觀念,而法規上還有一些更仔細的超車規定及路段限制,提醒大家,若非必要盡量避免超車,遵守道路速限,安全至上。

以下為禁止超車相關規定:

一、不得在設有彎道、陡坡、狹橋、隧道、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。

二、不得在設有學校、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、標線地段超車。

三、若對面有來車交會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不得超車。

四、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,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,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。

五、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,即行超車。


若遇上「路隊長」,龜速行駛又故意不禮讓後車超越,路隊長也是會被開罰的哦!根據法規說明:「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,如車前路況無障礙,無正當理由,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。」

汽車駕駛人違規超車時,處新臺幣1,200~2,400元罰鍰。

相關法規|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