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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到「車王」修不好,經濟部修訂檸檬車條款,換新車不苦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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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子是買來開,不是買來修的!

一輛新車從組裝到出廠,一定都會經過層層把關,可惜無奈的是,有些購車的朋友,買到的東西總是特別不耐用,讓網友無奈自嘲「人品大爆發,新車修到懷疑人生」,就像別人買的手機都好好的,就是有些人會買到「機王」,想當然汽車也有「車王」,而在國外則稱為「檸檬車(Lemon Car)」。



車修不好直接換新,保障消費者權益!

經濟部公告「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其中修訂規定第8點,為參考美國處理「檸檬車」規定,增訂屢修不復條款。也就是,當交車後一定期限(不得低於180天)或一定里程(不得少於1.2萬公里)相同瑕疵修4次都還沒辦法修好的話,一樣能換新車或解約。


或是一旦發生重大瑕疵,包括行駛時突然起火、暴衝、煞車失靈、熄火故障、引擎溫度升高到極限,以及其他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之虞,也能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。

經濟部長說明:台灣車市有一半以上是外國車,需要半年緩衝期,讓車商了解台灣有保護消費者的新規範,因此將於7月1日起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