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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路肩開放規定:原則限速60公里、匝道前不得變換車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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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路肩開放|法規、罰款、路段規定

隨著車輛數日益上升,國道開始在特定路段、時段開放路肩行駛,像是上下班車潮、假日熱門路段等,來緩解大量車潮,不過路肩並非一般道路,所以大多數時間路肩都未開放,車輛平時是禁止行駛路肩的,僅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及救護車、警車、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。除非是有以下告示牌指示,才能開放路肩行駛哦!

汽車駕駛行駛高快速公路「違規行駛路肩」

小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-6,000元罰鍰、大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,000元罰鍰。
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33規定

除非遇有濃霧、濃煙、強風、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,得在路肩暫停,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,視線清晰時,應即恢復行駛。

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§12規定


國道路肩開放有這些規定:

在109年2月,交通部高公局宣布,包括路肩行駛速限最高60公里,以及距離出口終點前500公尺的路段,禁止變換車道,無論是超速或違規變換車道,小型車皆會開罰新台幣4000元~6000元罰鍰。


➔國道路肩開放速限最高60公里

路肩規定速限限制的原因是:根據「公路路線設計規範」,國道速限大於80km/h,車道寬度至少3.5m~3.75m,而大多數路肩僅有3m寬,因此路肩最高速度以60km/h為限,曾有駕駛在路肩行駛,仍保持最高時速110km/h,結果被罰新台幣5000元罰鍰,罰款費用相當驚人!【新聞連結

路肩速限60km/h,特定路段80km/h。

(實際速限請依照當地路肩速限標誌為主)

開放路肩路段最小路肩寬度若達 3.5m(含)以上,且線型及視距均符合「公路路線設計規範」標準,則速限可評估調整為 80 公里以上。
路肩開放原則速限為60公里,實際速限依當地速限標誌為主。


➔2種不同路肩開放路段

現行路肩開放路段,簡單可分為「匝道前路段」、「國道間路段」,雖然兩者皆為國道路肩,但因為銜接的路段不同,所以在變換車道上有不同的規定!


▸匝道前路段

先說明「匝道前路段」的路肩開放,主要是指直接銜接匝道出口的路段,駕駛人可以把此路肩開放視為「提前下交流道的車道」,因此看到限往出口小車/禁止變換車道(下圖告示牌)時,就不得再變換車道,只能沿著匝道出口方向駛出;如果沒有要下匝道的駕駛,務必在看到告示牌之前,先變換回主線車道。

「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」之告示牌,為禁止變換車道的路肩開放,僅能沿著出口交流道駛出。


▸國道間路段

而「國道間路段」的路肩開放,主要是指未銜接匝道出口的路段、或是出口匝道前500公尺的路段,以下圖告示牌為標誌,此時的路肩開放,比較像「多一道一般車道」來紓解車潮,因此可以變換車道,原則上速限為60km/h,以現場標誌速限為主。

「路肩通行限小型車」之告示牌,為可以變換車道的路肩開放。

路肩開放分為:

「匝道前路段」:出口前500m內不得變換車道,僅能下交流道。

「國道間路段」:於開放路段終點前可變換車道。

行駛路肩前,請先留意告示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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