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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汽機車不禮讓行人、行人不走斑馬線,都會被開罰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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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路口大執法,更重視「行人」安全!

交通部和警政署共同宣布,自9月1日起,將展開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,試辦為期1個月,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。過去在交通事故中,有6成發生在路口,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也發生於路口,因此,本次執法重點:「汽機車路口/轉彎不停讓行人」、「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」,減少車不讓人,行人違反路權的狀況,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。

延伸閱讀:交通部長提出人本交通的新7大方針

圖片製作:GoNews行新聞

汽機車『路口』不停讓行人

→ 罰新台幣1200-3600元。

駕駛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。
若此時行人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,仍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,加重罰新台幣2400-7200元


汽機車『轉彎』不停讓行人

→ 罰新台幣1200-3600元。

汽機車駕駛人轉彎時,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,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。
若此時行人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,仍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,加重罰新台幣2400-7200元


行人未行走斑馬線

→ 罰新台幣300元。

除此之外,行人應該要自保其身,若在設有行人穿越道(斑馬線)之路口,不依照規定,擅自穿越車道,如果造成意外發生,行人也須負擔責任。


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

→ 罰新台幣300元。

不依照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,逕自穿越馬路。


法規條例參考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 §44§48§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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