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links

你知道交通違規記點嗎?除了繳罰款,大小違規都要記點!

分享

交通事故多是因為交通違規引起,針對不同違規行為,依危害程度情節輕重,分別制定不同的違規記點處分,許多交通違規駕駛以為繳完罰鍰就好,違規行為仍屢試不改,結果收到交通事件裁決書才發現,已經被記違規6點,須參加道安講習,甚至有些已達違規12點,被吊扣駕照2個月,短時間內不能開車騎車。提醒大家如果不小心違規,切勿再犯,並留意自己的違規點數,以免影響日常生活。

你知道超速、違停、紅燈右轉、未依規定使用燈光…等交通違規,除了繳罰緩之外,都要再記點處分,超過一定上限,駕照就掰掰啦,一起來看看交通違規記點有什麼規定吧!

交通違規查詢( 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 )可查詢個人目前累計之違規點數。



違規記點規定

現行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在1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者,可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講習課程,完成講習後,得扣抵違規點數2點,1年最多扣抵2點,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。

而駕駛人在1年內違規點數達12點者,處吊扣駕照2個月;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,再經記違規點數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
吊扣:暫時扣留,期滿領回。

吊銷:直接取消,重新考照。

相關閱讀|駕照吊扣、吊銷差別在? 處置期間皆不得駕駛上路!


違規1點

違規1點多屬於警惕作用,例如超車、轉彎、迴轉、爭道、停車等。

1. 行駛中違規: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,或不服從警察指揮、稽查,以及車輛機件、設備、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等。

2. 市區速限違規:超速 40 公里以內或低於速限行駛。

3. 國道違規:未依規定行駛車道、不依規定使用燈光、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、大型重機違規行駛路段等。

4. 爭道違規:例如不按遵行方向行駛、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、駕車行駛人行道、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等。

5. 轉彎或變換車道違規: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、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、直行車佔用轉彎車道等。

6. 超車違規:於彎道/陡坡/隧道等處超車、在設有禁止超車標線處超車、在前車右側超車等。

7. 迴轉違規:於彎道/陡坡/隧道等路段迴車、在劃有分向限制線/禁止超車線/禁止變換車道線路段迴車等。

8.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:遠近燈、方向燈、霧燈、倒車燈等未顯示燈光。

9. 停車違規:不依順行之方向、併排臨時停車、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。不過路口、公車站附近臨停上下客罰款但暫不記點,預計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臨停區劃設後恢復記點。



違規2點

違規2點屬於職業駕駛或安全疑慮的違規,例如汽車裝載規定、國道違規、酒駕等。

1. 裝載違規: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長度/寬度/高度、裝載整體物超重/超長/超寬/超高未請領臨時通行證、裝載危險物品未請領臨時通行證等,以及裝載貨物超重、超過行駛橋樑規定限重、行經設有地磅處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過磅等。還有包括汽車裝載時駕駛人未依規定違規,如:未依規定路線/時間行駛、所載貨物滲漏/飛散/氣味惡臭、載運人客、貨物不穩妥行駛顯有危險等。

2. 國道違規:超速、未保持安全距離、未依規定變換車道、違規超車或跨行車道、行駛路肩等。另外,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,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。

3. 酒駕違規:酒駕重新考領駕照者,不依規定駕駛具酒精鎖車輛或不依規定使用酒精鎖等。



違規3點

違規3點屬於刻意或危險違規,且會影響他人安全,例如危險駕駛、未停讓行人、闖紅燈等。

1. 危險駕駛違規:獨自在道路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、超速逾 40 公里以上、任意逼車或驟然變換車道、非遇突發狀況任意驟然減速/煞車/暫停、在高快速公路迴車/倒車/逆向等。

2. 未停讓行人: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,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等。

3. 闖紅燈違規:駕駛人闖紅燈,或駕駛人在與輕軌共用之路口闖紅燈或紅燈右轉。